欢迎来到 聊城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力资源处
2022-03-31 作者: 来源: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聊城大学教师工作部(人力资源处)网站(http://jsgzb.lcu.edu.cn)是教师工作部(人力资源处)对外宣传和沟通服务的重要平台和载体。为确保网站管理科学、信息更新及时,内容全面准确,特制订本制度。
第二条 网站信息维护管理遵循合力共建、资源共享,及时准确、公开透明,强化服务、严格考核的基本原则。
第二章 网站信息保障措施
第三条 根据网站管理制度及信息公开要求,各科室应及时采集、编录工作中产生的不涉密的动态、调研文章等信息,并向网站提供。信息上传要做到常编常新。
第四条 在网站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,紧紧围绕市委政研室(市委改革办)的中心工作进行,严禁发布、传播和链接内容反动、不健康、不真实及涉密等各种有害信息或不良网站。
第五条 按工作要求,一般常规性工作信息报科长审定后送网站管理员,由网站管理员负责编辑上传;重大新闻信息有相关科室科长审定后,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向聊城大学新闻网提供(由网络信息员上传),信息内容按“谁提供,谁负责”的原则进行责任认定。
第六条 网上发布的文件、数据、文字及图像等信息由各提供科室存档,网站管理员协助管理。
第三章 网站安全管理措施
第七条 网站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由综合信息科具体负责,必须遵循相关管理制度,做好网络维护工作。各科室应明确具体责任人。
第八条 网站管理员应当对重要文件、数据及应用系统作定期备份,以便应急恢复。
第九条 设置网站后台管理登录口令,严禁将登录账号和密码泄露给他人使用。
第十条 网站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,外来人员不得擅自使用。
第十一条 应及时协调信息办对网站管理及服务器系统漏洞进行定期检测,并根据检测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,以防黑客利用系统漏洞和弱点非法入侵。
第十二条 网站在发生安全突发事件后,除在第一时间协调人员进行解决外,应当及时向分管网站领导报告,由其给予及时的指导。
第十三条 任何浏览、登录网站人员若发现有害信息的应及时通知网络管理员。
第十四条 规范人员调离制度,做好保密义务承诺、资料退还、系统口令更换等必要的安全保密工作。
第四章 网站应急处置预案
第十五条 网站、网页出现非法言论时的紧急措施:
(一) 当发现网站或接到举报出现非法信息时,网站管理员应立即向分管领导通报情况;
(二) 分管领导在接到网站管理员报告后汇报室主要领导并及时作出指导;
(三) 管理员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协调宣传部站群管理员,对非法信息进行清理,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;
(四) 管理员应妥善保存有关记录。
聊城大学教师工作部(人力资源处)
2022年3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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