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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04-13 作者: 来源:
关于推荐山东省教师队伍建设专家人选的通知
各学院:
为全面落实《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鲁发〔2018〕44号)精神,进一步做好名师培育、评先树优、成果鉴定等工作, 山东省教育厅决定组建山东省教师队伍建设专家库。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《关于推荐山东省教师队伍建设专家人选的函》(鲁教师处函〔2020〕1号)安排,现就山东省教师队伍建设专家库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范围及条件
(一)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。
(二)政治素质好,理想信念坚定,对党忠诚,思想上、政治上、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;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;师德素养高,作风正派,治学严谨,廉洁自律,在教师、学生中以及社会上具有良好声望,深受信任和尊敬。
(三)专业水平高,熟悉教师职业发展规律,了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工作,具有丰富的教学、科学研究经验或管理工作经验,在教育教学方面取得显著成效。省级以上优秀教师、优秀教育工作者、师德标兵,齐鲁英才、省级教学名师、校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等优先推荐。
(四)身体健康,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,精力充沛。纪律观念强,办事公道,工作严谨,能认真履行职责,遵守工作纪律。
二、工作任务
(一)对涉及全省教师队伍建设的重大政策、重大改革事项、重大项目进行论证评议,提供咨询意见。
(二)对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,提出政策建议。
(三)参与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督导检查、评估、指导等工作。
(四)参与全省教师评优树先、选树师德典型等活动。
(五)承担委托的其他任务。
三、推荐名额
请各学院推荐符合条件的专任教师1名,学校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向省教育厅择优推荐10名。
四、有关要求
(一)各学院要认真做好专家推荐工作,根据专家水平,综合考虑专家专业领域,合理统筹安排,对推荐的专家严格把关,确保专家信息填报准确无误。学校推荐至省教育厅的专家人选,经审核后,纳入山东省教师队伍建设专家库管理。
(二)请各学院认真填写《山东省教师队伍建设专家人选推荐表》(见附件),于2020年4月13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jgb@lcu.edu.cn,同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报送至教师工作部(办公楼B507)。
联系人:肖文昌,电话:8239031,13508928327。
附件:山东省教师队伍建设专家人选推荐表
教师工作部
2020年4月7日
附件:
山东省教师队伍建设专家人选推荐表
姓名 | 性别 | 出生 年月 | 工作 单位 | ||||
学历 | 学位 | 职称 | 职务 | ||||
手机 | |||||||
擅长专业领域 | |||||||
主要工作经历 | |||||||
参加专业(学术)组织及任职情况 | |||||||
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的成果和重大项目情况 | |||||||
曾获荣誉情况 | |||||||
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|
年 月 日(公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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