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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9-07 作者:宋义明 来源:党委教师工作部(人力资源处)
近日,根据《聊城大学关于印发“光岳人才工程”实施与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聊大校发〔2022〕48号)文件精神,经个人申请、单位推荐、校专家评审委员会审定、公示和学校研究批准,刘子平等192名同志入选首批“光岳人才工程”,其中光岳学者9人,光岳英才第一层次17人,光岳英才第二层次83人,光岳新秀83人。
《聊城大学“光岳人才工程”实施与管理办法》(聊大校发〔2022〕48号)将原《聊城大学“光岳学者”支持计划》《聊城大学“光岳英才”支持计划》《聊城大学“光岳新秀”支持计划》合并成一个文件,对申报条件和管理期限进行适当的完善和调整,形成了体系完整的“光岳人才工程”。文件严格落实上级文件“破五唯”精神,删除原有文件中关于人才称号的使用,打破学历与职称限制,突出水平、能力与贡献。文件坚持激励约束并重原则,在适当提高人才津贴标准的基础上,加强聘期考核,突出契约精神,既通过优厚的待遇进一步树立尊重人才、尊重知识的价值导向,又充分调动入选者的积极性与主动性,助推持续产出高质量的教学科研成果。
实施光岳人才工程,是我校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,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,有助于激发教师队伍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,引导人才竞相成长,激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,打造教师队伍新集聚效应和新倍增效应,系统构建充满活力的人才生态,为加快建设国内知名、特色鲜明的一流区域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。
(审核:李华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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