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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4-19 作者: 来源:劳资科
教职工探亲政策:
1.探配偶1次/1年(需配偶方出据未享受探亲待遇证明);
2.未婚职工探父母1次/1年(工作满1年后享受);
3.已婚职工探父母1次/4年。
4.探亲时间一般安排在寒、暑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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